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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公积具体内容

来源:湛江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1/3/8 16:52:44

       问:其他资本公积可以转增资本吗

  资本公积的核算只设置两个明细科目: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属于投资者投资性质,属于准资本,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中只有资本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能够转增资本的是资本公积中的资本/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投资人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比如三个人合股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90万元,每股30万,这30万就应该记实收资本A、B、C各30万.如果企业资金不足还需要继续增加投入每股10万,这10万就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就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如果企业为了发展在工商局办理了增资手续,就可以把这每股10万"转增资本",就是从资本公积转到实收资本.

  其他资本公积具体内容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授予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转为实收资本和资本溢价.

  2.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价值在债券发行时,原处理原则为: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贷方,实际转换时从贷方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借方;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后,贷记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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